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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IC:将数据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应重视两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9-12-12 09:56:05

来源:赛迪智库

作者:赛迪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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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MIC讯】十九届四中全会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指出“要鼓励勤劳致富,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数字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有效的数据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探索数据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方式,应解决权属分离和数据保护两个问题。
  
  问题一、如何解决内容、采集、分析之间的权属分离?
  
  数据内容、数据采集、数据分析是数据的三个方面,数据内容是数据的本质,数据采集和数据分析则是数据产生效益的保障,三者紧密相连、相辅相成。但是对于特定的数据而言,掌握数据内容、数据采集方法、数据分析方法的机构往往不同,因此在收入分配时需要同时兼顾。对数据采集技术和分析技术所有者的分配,可以参照按技术要素分配的方式,如技术咨询、技术入股、专利收益等。然而,对数据内容所有者的分配则缺乏参照,需要率先探索。应鼓励各类基于数据资源、内容使用、数据链接、数据存储等的商业模式的发展,通过商业场景的多元化充分探索,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分配方案,促进数据生产要素的高效利用。
  
  问题二、如何解决数据利用和数据保护之间的矛盾?
  
  数据利用是提高生产力的前提,数据保护则是权利保障的要求。矛盾存在于两方面,一是数据的深度利用与个人敏感信息保护之间的矛盾,二是数据的开放共享与数据内容产权保护之间的矛盾。由于国内监管尚不完善,企业滥用数据和数据短缺的情况频发,影响数据产业正常发展。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我国应积极参与国家间法律磋商,推进数据领域的全球治理。既要高度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又要推进脱敏数据的深度和广泛利用;既要依法保护私有数据产权,又要促进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应建立一个与全球接轨的数据监管机制,促进国内数据产业良性发展,从而提升我国在数据领域全球治理的话语权,并助力我国企业参与数据领域的全球竞争。

责任编辑:言笑晏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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