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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龙国际拟配售最多3.37亿股 筹1.92亿港元

发布时间:2017-02-24 11:37:04

来源:财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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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胜龙国际(01182-HK)2月24日早间发布内容有关与一家从事再生能源相关业务的公司订立保密协议的公告,于2017年2月24日,胜龙资产控股订立Primus协议,据此,胜龙资产控股将认购约7325.15万股Primus的E类优先股,总代价为2000万美元或每股E类优先股约0.27美元。


    于本公布日期,于全部优先股悉数转换后,但于根据雇员购股权计划及其他Primus认股权证的购股权获行使前,E类优先股占Primus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约20.82%。投资须待配售事项完成后,方告完成。


    公告显示,Primus于2009年建立于加州海沃德,为私人企业,并于亚洲拥有附属公司;Primus进行研究及开发并与世界领先电气部件、化工及电力公司建立商业合作关系。紧接投资完成之前,除已发行的普通股外,Primus已发行四类优先股,即A类、 B类、C类及D类,各类优先股可转换成Primus的普通股。


    于2017年2月24日,公司与联席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联席配售代理好盈证券及华富嘉洛证券同意尽力以每股配售股份0.57港元的价格,向目前预期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售最多3.37亿股新股份。配售事项项下最多3.37亿股配售股份占公司于本公布日期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约19.14%及公司配售事项完成后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约16.07%。


    配售股份将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因此配售事项毋须获股东批准。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配售事项须待上市委员会批准或同意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买卖后,方可作实。如该条件未能达成,则配售事项将不会进行。


    配售事项主要目的乃为投资提供资金。假设联席配售代理成功配售全部配售股份,则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总额将约为1.92亿港元,并作以下用途:约1.55亿港元用于为投资提供资金;约1202.9万港元用于支付投资及配售事项相关的费用及开支;其余部分将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每股配售股份的净价约为0.534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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