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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工业物业进行分割 打破过去难以转让局面

发布时间:2017-09-04 12:30:58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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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允许工业物业进行分割 打破过去难以转让局面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广东省最新出台的《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实体经济十条”)中提出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省国土资源厅解读指,允许工业物业和高标准厂房进行分割的政策,打破过去工业物业难以转让的局面,提高产业链的完整性,降低全产业链的总体成本,也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支持制造业企业打通产业链上下游



  健全的产业链是广东省工业发展的优势,也是广东省进一步壮大工业实力所必须坚持的发展方向。为支持制造业企业打通产业链上下游,本次出台政策明确“允许制造业企业的工业物业产权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



  省国土资源厅表示,上述政策的颁布,打破过去工业物业难以转让的局面,允许制造业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将原已取得的工业物业分割转让给该企业的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伙伴,提高产业链的完整性,降低全产业链的总体成本,也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



   “实体经济十条”还提出,支持和鼓励各地建设高标准厂房,高标准厂房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和转让。



   省国土资源厅表示,原有政策不允许高标准厂房进行分割登记和转让,高标准厂房的业主只能通过整体销售或出租的方式回收成本,降低了高标准厂房业主获取利润的效率,影响了高标准厂房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在允许分割的同时,为防止炒作,将“层”设定为分割的最小单元,即不允许按“套、间”进行分割,抬高炒作工业房地产的门槛,防止因厂房价格上涨损害广东省工业竞争力。



  提高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使用效率



  为鼓励用地单位提高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的使用效率,“实体经济十条”提出“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上对工矿厂房、仓储用房进行改建、扩建和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的,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差额”,推动市场主体主动提高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省国土资源厅表示,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是省重要的发展目标之一,而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的供应量占省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比例超过1/4,因此提高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的使用效率具有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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