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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IC:中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现状、未来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7-05-15 15:23:36

来源:赛迪-中国工业评论

作者:赛迪-中国工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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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MIC讯】当前中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工业发展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较大。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如果固步自封于“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生产和消费模式,不实现废旧产品循环利用,资源能源和环境都将难以为继。树立绿色发展意识,走循环经济发展道路,树立和落实资源再生战略,建立起主要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大幅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是中国工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根本出路。
 
  目前,中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再生循环利用率仅为10%、25%左右,而美国废钢利用率超过50%、日本铝再生利用率超过90%、欧盟铅再生循环利用率超过70%。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要求建设循环型产业体系,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按照树立资源再生战略的要求,围绕钢、铜、铝、铅等重点原材料,抓好资源再生循环利用,分门别类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再制造是中国制造业发展重要方向
 
  近年来,中国工业化取得了巨大进步,工业增加值规模已超过20万亿元,占全球比重也超过20%。在500多种主要工业产品中,220余种的产量位居全球领先(见表1)。中国已成为制造业大国,机电产品保有量迅速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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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经多年累积,中国已经步入了机电产品报废高峰期。“十一五”期间,中国内燃机累计总产量达3亿台。当前,机床保有量达800万台、工程机械650万台、汽车达1.7亿辆以上。目前全国役龄10年以上的传统旧机床超过60%,80%的在役工程机械超过保质期;年报废汽车约500万辆,报废电脑、电视机、电冰箱1600万台,报废手机2000万部,每年产生约8亿吨固体废物。预计到2020年,工程机械、报废汽车总量分别达到120万辆、1200万~1600万辆。目前,中国还没有为大量工业机电产品、汽车、电子电器产品报废做好准备,报废产品没有得到很好的合理再生利用,为此,发展再制造业势在必行。
 
  作为循环经济“再利用”的高级形式,再制造产业的发展打通了“资源-产品-报废-再制造产品”的循环型产业链条,构筑了节能、环保、可持续的工业绿色发展模式,为工业绿色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发展再制造产业,一方面可缓解大量报废产品带来的环境负荷加重的诸多难题,促进废旧机电产品的反复循环利用,减少制造业的重复制造。另一方面,再制造与制造新品相比,可节能60%、节材70%、节约成本50%以上,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降低80%以上。
 
  目前,中国已形成以维修工程和表面工程技术为依托的中国特色的再制造模式,可减少大量失效、报废产品对环境的危害,并充分利用废旧产品蕴含的价值,是废旧机电产品资源化的最佳形式和首选途径。因此加快发展高附加值的再制造产业,具有突出的环境和经济效益,是实现节能减排、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产能过剩的形势,单纯靠产品规模扩大市场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机电产品历经多年累积,存量大幅增加,已进入报废高峰期,为再制造产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基础。作为制造业的自然延伸,再制造产业的发展潜力无疑是巨大的,再制造工程将在汽车及其零部件领域、工程机械领域、农业机械领域、矿山机械领域、国防装备领域、化工冶金领域、机床领域、家用电器与电子设备等诸多工业领域显示出良好的应用前景,再制造将有望成为制造业的新的增长点。
 
  中国再制造工程和产业实践
 
  中国再制造工程实践起源于机电产品维修的产业实践探索。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国内相继出现了一些企业开始探索再制造产业模式,如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的动力再制造分厂、柏科(常熟)电机有限公司、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等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分别在重型卡车发动机、轿车发动机、车用电机,以及车用变速箱等领域开展再制造业务探索。
 
  2005年,国务院颁发22号文件明确指出国家“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并由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启动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其中再制造被列为四个重点领域之一,最早从事发动机再制造的企业“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被列为再制造领域试点单位。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提出再制造的含义、适用范围等,再制造产业发展进入法制化轨道。2010年,11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指导全国加快再制造的产业发展,并将再制造产业作为国家新的经济增长点予以培育。
 
  国家宏观政策为再制造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在部门引领、再制造相关研究院校和企业积极探索下,中国再制造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关键技术、装备、试点示范、标准、产业化等方面取得了一些突破性进展,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转变。国家从再制造试点入手,全力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国家发改委先后批复了两批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42家企业和3个再制造基地;工业和信息化部先后批复了两批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86家企业和5个基地,组织40家相关企事业单位实施内燃机再制造五大重点工程。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
 
  2008年,国家发改委正式启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工作,从全国各省市40余家申报单位中筛选出14家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开展再制造试点探索,这是中国第一次从政府层面开展再制造产业实践探索。
 
  这次试点的目标是通过2~3年试点,积极探索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摸索放开对国内废旧汽车零部件交易和再制造产品销售等方面限制后的应对措施;为相关管理政策的调整和法规修订以及建立再制造相关技术标准、市场准入条件、流通监管体系等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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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点工作在汽车制造行业选择部分有代表性、具备再制造基础的汽车整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探索旧零部件回收、再制造以及再制造零部件流通的相关经验,包括一汽、东风、上汽、重汽、奇瑞等整车制造企业和潍柴、玉柴等主要发动机制造企业。试点的再制造产品范围包括:发动机、变速器、转向机、发电机、启动电机等产品。
 
  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
 
  2009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表3),这是对再制造产业的实践深化。试点的工作目标是为制定再制造产品相关技术标准和市场准入条件、完善流通监管体系、加强逆向物流体系建设等提供参考,为大规模推进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发展积累经验。
 
  第一批试点单位包括8个领域33家企业、2个产业集聚区。试点的产品范围主要集中在大型机电产品和电子产品等,包括工程机械、大型工业机电设备、机床、农用机械、矿采机械、铁路机车装备、船舶装备、办公信息设备等工业机电装备。其中,军事装备、医疗器械领域的再制造试点工作未纳入此次试点。试点工作要求确定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生产制造规模较大、产品(装备)社会保有量较高、再制造工作基础较好、再制造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开展再制造试点,获得批准后试点企业尽快制定和形成完善的再制造相关技术质量标准和生产规范,并具备检测、检验旧件和再制造产品主要性能指标的技术手段以及拆解、清洗、加工、装配、检测等方面的技术装备,形成批量化生产能力和产业规模;具备污染防治设施和能力,达到废物处理等相关环保要求,并通过第三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深化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在包含第一批试点涉及的机电产品关键零部件领域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再制造领域和范围(见表3),第二批试点单位包括53家企业、3个产业聚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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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燃机再制造推进计划
 
  内燃机工业是中国重要基础产业,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就业面广,消费拉动大。中国已成为世界内燃机制造大国,社会保有量巨大。“十一五”期间,内燃机产量年平均增长约10%,累计产量约3 亿台。2012 年总产量7760 万台,总功率约15 亿千瓦, “十二五”期间产量超过4 亿台。内燃机再制造是内燃机行业绿色循环发展方向,而内燃机产量和保有量快速增长为推进内燃机再制造提供了基础和条件。
 
  加快发展内燃机再制造产业,将有利于中国内燃机产业进一步转变生产方式,从“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单向型直线生产模式向“资源-产品-失效-再制造”的循环型产业模式转变。通过实施内燃机再制造重点工程,提升内燃机再制造技术装备水平和产业化能力,加快推进内燃机再制造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市场化,提高内燃机再制造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内燃机工业再制造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实施内燃机再制造推进计划的主要目标是要实现内燃机工业再制造生产能力、企业规模、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全行业形成35万台各类内燃机整机再制造生产能力。
 
  推进计划提出了内燃机整机及关键零部件再制造示范工程、关键配套件再制造示范工程、内燃机高效清洁升级再制造示范工程、再制造工艺技术及装备提升工程、再制造逆向物流体系建设示范工程5大重点工程。
 
  当前再制造产业发展面临的障碍
 
  尽管近年来自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开了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发布了再制造关键技术目录,推进再制造产品质量认定等,再制造产业发展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然而总体上看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发展水平还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再制造企业生产未形成规模,旧件逆向物流回收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关键生产装备还要依赖进口,企业普遍规模小,总体竞争力不强。产业发展尽管潜力很大,但同时面临市场认可、技术、政策、逆向物流等一系列障碍和挑战,发展之路任重道远。
 
  再制造产品的市场认知度不高。公众和社会对再制造产品的认识不清,存在偏见,对“翻新”、再制造之间的界限分辨不清。其根源在于中国市场上翻新产品鱼龙混杂,缺乏明确的产品、生产工艺标准。事实上,再制造必须采用先进技术恢复原机的性能,并兼有对原机的技术升级改造,再制造后的产品性能要达到或超过新品。不管是整机还是零部件,不论是换件还是修复法,推进再制造企业、行业必须坚持的一条基本原则“再制造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不低于原型新品”。
 
  逆向物流面临巨大障碍。“旧件”是再制造企业的原料,目前,中国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废旧零部件回收体系,再制造企业旧件回收十分困难。一方面,旧件回收相关政策亟待修订,例如从2001年沿用至今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必须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原料、同时禁止进口旧件;工程机械产品也没有强制报废制度,目前海关进出口监管缺乏明确的对“旧件”的相关管理规则。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旧件回收主体不明确,逆向物流作为全新的模式尚处在探索阶段,尚未形成与再制造能力匹配的旧件回收规模。
 
  再制造关键技术开发滞后。当前,工程机械、机床等多个再制造行业迅速发展,而中国以发动机再制造为主要应用对象的关键技术研究短时间内无法满足再制造迅速发展的需求;部分再制造关键技术研发过程中缺乏中试环节,影响了再制造生产效率和可靠性。
 
  政策法规支撑不足。中国已经颁布一系列支持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法规文件,但具体政策普遍缺乏落地的实施细则,现有政策法规可操作依据不明确。目前中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机电产品旧件进出口管理规则修订滞后。中国对再制造产品流通缺乏相应的市场管理制度。再制造企业旧件采购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和成本抵扣,大大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财政支持政策没有取得预期效果,试点实施方案实施以来,遇到了不少障碍,如 “以旧换再”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复杂、数据审核严格,部分企业由于产品信息录入不规范或不齐全导致无法领取补贴。
 
  对策措施及建议
 
  针对目前中国再制造工程发展面临的障碍,为加快推进再制造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提出一下对策措施建议:
 
  继续深化试点示范。围绕汽车零部件、机床、电机、工程机械、办公信息设备等重点再制造领域,继续深入开展试点示范。一方面,通过试点带动,相关领域再制造产业化步伐逐步加快,再制造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协调推进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发展,加快推动再制造集聚发展。另一方面,要及时组织开展技术政策经验交流和研讨,重点要加快解决试点中反映的问题,形成制度和解决机制。
 
  加快建设再制造产业公共平台。建设再制造产业公共平台的主要任务是,要加强产业协同协作,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发挥龙头企业对行业发展的牵引带动作用,提升再制造科研和产业化水平,力争在重点产品领域再制造实现突破。产业联盟是推进再制造产业的一个重要平台。利用联盟这一平台,一方面发挥联盟的主导组织作用,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推进产业迅速规模化;另一方面,可以建立起经常性交流沟通机制,组织联合技术攻关,建设示范工程,加强技术装备研发和实际应用;推动标准规范制修订和人才培养;共同探讨商业模式和新商机,开拓市场空间。目前,内燃机再制造产业联盟已正式成立,机床、工程机械等行业正在积极推进。
 
  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从中国国内市场来看,再制造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发展。继续深入开展再制造产品认定工作,发布《再制造产品目录》,引导市场认知认可。加快建立国家、行业和企业三位一体的再制造标准体系,制订完善再制造工艺技术、产品质量、生产管理等标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再制造产品信息平台,建立旧件溯源、产品查询及追踪产品信息质量反馈机制,充分发挥终端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加快探索建立规范有序的逆向物流体系。按照“分散回收、集中配送、利用规范”的原则,积极推进逆向物流体系建设。可以借鉴国外市场和企业,如卡特彼勒的经验,消除市场流通的障碍;同时要通过试点、联盟,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逆向物流体系,如4S店体系、以旧换新的定价机制等。在当前互联网等新一轮信息技术影响下,可以充分考虑利用互联网的作用,实施“互联网+”再制造行动计划,加快探索建立规范有序的逆向物流体系。
 
  积极推进相关产业政策研究制订。尽快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307号令),制定配套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办法》,明确行业的准入条件和再制造产品的销售流通具体规定。尽快探索建立明确的再制造行业管理政策体系,包括产品质量标准、企业准入门槛、税收政策、进出口管制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在确保消费者使用再制造产品的利益保障方面,要尽快明确相关管理规定,产品标识、包装、广告等方面都要明确规定;加强再制造针知识产权问题研究,对再制造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尽快建立促进废旧物资回收与再制造相衔接的制度,适时部分放开旧件跨境自由流通,建立逆向物流体系,设计相关配套监管体系。加快出台有利于再制造产业发展的财税激励政策,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力度,促进解决困扰规范经营企业的税赋问题。
 
  2015年5月,国务院正式印发了《中国制造2025》。这是第一次从国家战略层面描绘建设制造强国的宏伟蓝图。其中重点提出了实施包括绿色制造在内的5大工程。
 
  绿色制造工程明确要求加快构建以“绿色”为特征的制造体系,推进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绿色制造工程提出积极培育再制造产业,针对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盾构机、重型矿用载重车、医疗影像设备等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可靠性要求的大型成套设备关键零部件实施高端再制造;按照两化深度融合理念,大幅提升传统机电产品以及通用型复印机、打印机等电子信息产品再制造生产中的智能化水平,建立再制造旧件溯源及产品追踪信息系统,提高再制造产品的自我诊断和在线监测能力智能再制造;针对石化化工等流程工业领域老旧和性能低下、故障频发、技术落后的在役机电装备实施在役再制造示范工程。再制造将作为绿色制造的一种典型形式,进一步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责任编辑:拂晓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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